加入WTO将使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整体性地置身于国际经济的大舞台之中。由于国际惯例和国际贸易规则的介入与作用,以及外部经济与内部经济的共同作用和作用状态的差异,必将对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换代产生以下双重的影响:一是促进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进行跨越性升级换代。这种影响是加入WTO带来的正面影响,也是我国加入WTO的理想状态或目标值。然而这种正面的影响从短期来看,可能性相对较小,其原因是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和产业结构现状看,不利于我国在WTO原有分工协作体系中获得有利的地位。加入WTO后最大的好处是,在将来的信息产业和技术贸易的发展上可能获得较为有利的条件和较大的发展空间,而在其他方面的利益分享机制我国得到的较少。二是阻碍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进行有序的升级换代。因为WTO从一定意义上而言,也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输出、资本扩张和市场控制的一种策略。在WTO的分工体系中,贸易条件是呈现马太效应式的两级化发展趋势,发达国家尤其跨国公司的发展,是根据自己的全球化国际分工协作体系来进行产业布局和投资规模的调整,一般不会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战略与目标。在产业结构调整没有完成之际,进入WTO的结果将进一步强化结构性不平衡发展的趋势。
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不利影响?从国外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看,主要是通过国家介入产业重组来提高我国的综合竞争实力。从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看,政府介入产业重组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以关键产业的价值链为切入点进行产业重组和产业整合。关键产业是指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拉动效应的产业或部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以及同一时期的不同发展阶段,关键产业的价值链具有不同的特点。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来看,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发展中期,石化、电子、汽车等主导产业作为关键产业的价值链,就具有明显的产业拉动效应。多年来,我国在石化、电子、汽车等领域已具备了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以石化、电子、汽车等主导产业作为关键产业的价值链进行产业重组和产业整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关键产业的连动效应,进而提高我国关键产业的竞争实力。
——以关键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支点进行产业重组和产业整合。关键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指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拉动效应的产业竞争力。如我国的某些机电产品的制造业和信息产业部门就是如此。一些新兴产业的关键领域与部门,如信息产业中的软件设计和制造部门等,也同样如此。通过对上述关键产业及其领域进行产业重组和产业整合,可以提高关键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关键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积聚效应和放大效应。
——以战略产业和战略竞争力为基点进行产业重组和产业整合。战略产业是指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产业或部门,如关系到国家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部门、高度天然垄断部门、幼稚产业和高新技术核心产业等。这类产业往往不是竞争性和盈利性的产业,却是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战略产业。战略竞争力是指在实施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战略发展目标时给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无形的或潜在的利益。正是由于这类战略产业的存在与发展,确保了主导产业以及其他产业的快速和平稳发展。因此,这类战略产业又是一个国家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对这一类产业的重组和整合的出发点不能立足于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应该着眼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的长远发展、未来前景、发展基础、发展动力,并做出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筹划。
——政府要承担起经济转型时期我国产业重组和产业整合的责任。全球经济一体化通常是通过资本输出和资本重组实现的。在这一历史大背景下,各国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的产业重组风起云涌,这也是二战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发达国家企业间兼并和重组浪潮一浪高于一浪的原因所在。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要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仅仅通过产业重组还不能解决问题,还必须通过政府介入产业重组,来提高关键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战略产业的战略竞争力,通过产业重组来增强关键产业或领域与国外跨国公司的竞争能力,进而通过关键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以及跨国公司在经济实力、技术与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当然,政府在介入产业重组的运作过程时,其功能与作用必须限定在一定的空间与范围内,必须抛弃传统的政府运作方法,要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来规范政府主体的行为,改善产业重组的方式、技术与手段,以提高关键产业重组和战略产业重组的效率和水平。